小伙为刷存在感 贴吧发虚假枪支照片(1/4)

加载中...
2015/11/6 10:10:54 腾讯·大渝网 访问次数:

小伙为刷存在感 贴吧发虚假枪支照片

  来自大足区公安局消息:近日,一条名为“我要干一件轰动大足的事,请关注我”的贴子引发了网民关注和部分网民的担心。该贴配发的十分写实的枪支照片也引起了警方关注,民警已查获发贴人并对其进行了警告处罚。

  11月3日晚,大足警方接到热心市民报警称,有人在百度贴吧上看见了一条十分惊人的帖子,贴主上传了三张枪支图片,并附文字说“我要干一件轰动大足的事,请关注我”。此贴引发了网友极大的关注,也激发了网友强烈的联想和猜测,担心贴主会做出危害社会的事情。

  获此消息后,民警从照片上看见三张图片展示的是一支六四式手枪,以及装有4发子弹的弹夹。由于图片显示的场景十分生活化,民警对此高度警惕。民警迅速对发贴人进行了深入调查,经过数小时工作,最终明确发贴人为李某,23岁,大足人,曾因吸毒被处理。李某的前科情况加重了民警的怀疑。

  为确保市民绝对安全,民警分组深入辖区摸排李某踪迹,并在几个小时后在大足一某娱乐场所将李某查获,随后将其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。经后续调查,最终证实这一切不过虚惊一场,李某身上及家中并未藏有任何枪支弹药,李某在网上发表的内容也只是为了刷刷存在感。

  原来,3日晚上,李某上网时在网上看见一条信息“我要干一件轰动四川的事,请关注我”,该信息附有三张枪支照片。枪支一下便吸引住了李某,李某觉得这种举动很能引人关注。为了找到在贴吧的存在感,李某效仿了网上的做法,在百度贴吧中也留下了类似的信息,李某对此并未太在意,更没想到引起警方关注。

  目前,警方认定李某的行为系利用互联网传播违法信息,介于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,警方根据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第20条的规定,已对李某进行警告处罚,并责令李某对违法信息进行了删除。

  大足警方提醒:由于网络活动具有匿名性,不少网民认为可以在网上随意发表言论,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。其实,网络言论和现实言论一样,只要散步足以影响公共秩序、危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利益的言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返回永川生活网首页>>

相关链接:

男子持刀追砍母亲挑衅鸣枪警察:有本事单挑

当年的“尔康”如今只能靠黑历史刷存在感

热门排行

网友评论

用户名: 密码: 匿名 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
注意:遵守《互联网资讯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,广告性质的评论会被删除,相关违规ID会被永久封杀。
验证码: 看不清楚,点此刷新! 查看评论

共有人参与评论